【学习笔记】html基础知识第六更/选择器(css样式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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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选择器?
每一条css样式声明(定义)由两部分组成,形式如下:
选择器{
样式;
}
在{}之前的部分就是“选择器”,“选择器”指明了{}中的“样式”的作用对象,也就是“样式”作用于网页中的哪些元素。比如以下代码编辑器中第7行代码中的“body”就是选择器

<html>
<head>
<meta http-equiv="Content-Type" content="text/html; charset=utf-8">
<title>选择器</title>
<style type="text/css">
body{
    font-size:12px;
    color:red;  
}
</style>
</head>
<bo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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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dy>
</html>

标签选择器
标签选择器其实就是html代码中的标签。如右侧代码编辑器中的<html>、<body>、<h1>、<p>、<img>。例如下面代码:

```p{font-size:12px;line-height:1.6em;}

上面的css样式代码的作用:为p标签设置12px字号,行间距设置1.6em的样式。

类选择器
类选择器在css样式编码中是最常用到的,如右侧代码编辑器中的代码:可以实现为“胆小如鼠”、“勇气”字体设置为红色。

语法:
.类选器名称{css样式代码;}

注意:
1、英文圆点开头
2、其中类选器名称可以任意起名(但不要起中文噢)

使用方法:
第一步:使用合适的标签把要修饰的内容标记起来,如下:
<span>胆小如鼠</span>
第二步:使用class="类选择器名称"为标签设置一个类,如下:
<span class="stress">胆小如鼠</span>
第三步:设置类选器css样式,如下:
.stress{color:red;}/类前面要加入一个英文圆点/

ID选择器
在很多方面,ID选择器都类似于类选择符,但也有一些重要的区别:
1、为标签设置id="ID名称",而不是class="类名称"。
2、ID选择符的前面是井号(#)号,而不是英文圆点(.)。

类和ID选择器的区别
类和ID选择器的相同点和不同点:
相同点:可以应用于任何元素
不同点:
1、ID选择器只能在文档中使用一次。与类选择器不同,在一个HTML文档中,ID选择器只能使用一次,而且仅一次。而类选择器可以使用多次。
2、可以使用类选择器词列表方法为一个元素同时设置多个样式。我们可以为一个元素同时设多个样式,但只可以用类选择器的方法实现,ID选择器是不可以的(不能使用 ID 词列表)。

子选择器
还有一个比较有用的选择器子选择器,即大于符号(>),用于选择指定标签元素的第一代子元素。如代码:
.food>li{border:1px solid red;}
这行代码会使class名为food下的子元素li(水果、蔬菜)加入红色实线边框。

包含(后代)选择器
包含选择器,即加入空格,用于选择指定标签元素下的后辈元素。如代码编辑器中的代码:
.first span{color:red;}
这行代码会使第一段文字内容中的“胆小如鼠”字体颜色变为红色。
请注意这个选择器与子选择器的区别,子选择器(child selector)仅是指它的直接后代,或者你可以理解为作用于子元素的第一代后代。而后代选择器是作用于所有子后代元素。后代选择器通过空格来进行选择,而子选择器是通过“>”进行选择。

总结:>作用于元素的第一代后代,空格作用于元素的所有后代。

通用选择器
通用选择器是功能最强大的选择器,它使用一个(*)号指定,它的作用是匹配html中所有标签元素,如下使用下面代码使用html中任意标签元素字体颜色全部设置为红色:

  • {color:red;}

伪类选择符
为什么叫做伪类选择符——它允许给html不存在的标签(标签的某种状态)设置样式,比如说我们给html中一个标签元素的鼠标滑过的状态来设置字体颜色:
a:hover{color:red;}

上面一行代码就是为 a 标签鼠标滑过的状态设置字体颜色变红。这样就会使第一段文字内容中的“胆小如鼠”文字加入鼠标滑过字体颜色变为红色特效。

关于伪选择符:
关于伪类选择符,到目前为止,可以兼容所有浏鉴器的“伪类选择符”就是 a 标签上使用 :hover 了(其实伪类选择符还有很多,尤其是 css3 中,但是因为不能兼容所有浏览器,只取其一重点讲解,PS:浏览器的兼容性也是在前端学习中需要注重的一点,兼容性的差异可能决定着你设计的成败。)。其实 :hover 可以放在任意的标签上,比如说 p:hover,但是它们的兼容性也是很不好的,所以现在比较常用的还是 a:hover 的组合。

分组选择符
当你想为html中多个标签元素设置同一个样式时,可以使用分组选择符(,),如下代码为右侧代码编辑器中的h1、span标签同时设置字体颜色为红色:
h1,span{color:red;}

它相当于下面两行代码:

h1{color:red;}
span{color:red;}

继承
CSS的某些样式是具有继承性的,那么什么是继承呢?继承是一种规则,它允许样式不仅应用于某个特定html标签元素,而且应用于其后代。比如下面代码:如某种颜色应用于p标签,这个颜色设置不仅应用p标签,还应用于p标签中的所有子元素文本,这里子元素为span标签。

p{color:red;}
<p>三年级时,我还是一个<span>胆小如鼠</span>的小女孩。</p>

可见右侧结果窗口中p中的文本与span中的文本都设置为了红色。但注意有一些css样式是不具有继承性的。如

border:1px solid red;
p{border:1px solid red;}
<p>三年级时,我还是一个<span>胆小如鼠</span>的小女孩。</p>

在上面例子中它代码的作用只是给p标签设置了边框为1像素、红色、实心边框线,而对于子元素span是没用起到作用的。

特殊性
有的时候我们为同一个元素设置了不同的CSS样式代码,那么元素会启用哪一个CSS样式呢?我们来看一下面的代码:

p{color:red;}
.first{color:green;}
<p class="first">三年级时,我还是一个<span>胆小如鼠</span>的小女孩。</p>

p和.first都匹配到了p这个标签上,那么会显示哪种颜色呢?green是正确的颜色,那么为什么呢?是因为浏览器是根据权值来判断使用哪种css样式的,权值高的就使用哪种css样式。
上次我们提到会详细讲解权值,下面是权值的规则
标签的权值为1,类选择符的权值为10,ID选择符的权值最高为100。例如下面的代码:

p{color:red;} /*权值为1*/
p span{color:green;} /*权值为1+1=2*/
.warning{color:white;} /*权值为10*/
p span.warning{color:purple;} /*权值为1+1+10=12*/
#footer .note p{color:yellow;} /*权值为100+10+1=111*/

注意:还有一个权值比较特殊--继承也有权值但很低,有的文献提出它只有0.1,所以可以理解为继承的权值最低。

层叠
如果在html文件中对于同一个元素可以有多个css样式存在并且这多个css样式具有相同权重值怎么办?可以利用层叠来解决这个问题。
层叠就是在html文件中对于同一个元素可以有多个css样式存在,当有相同权重的样式存在时,会根据这些css样式的前后顺序来决定,处于最后面的css样式会被应用。
如下代码:

p{color:red;}
p{color:green;}
<p class="first">三年级时,我还是一个<span>胆小如鼠</span>的小女孩。</p>

最后 p 中的文本会设置为green,这个层叠很好理解,理解为后面的样式会覆盖前面的样式。

所以前面的css样式优先级就不难理解了:
内联样式表(标签内部)> 嵌入样式表(当前文件中)> 外部样式表(外部文件中)。

重要性
我们在做网页代码的时,有些特殊的情况需要为某些样式设置具有最高权值,怎么办?这时候我们可以使用!important来解决。
如下代码:

p{color:red!important;}
p{color:green;}
<p class="first">三年级时,我还是一个<span>胆小如鼠</span>的小女孩。</p>

这时 p 段落中的文本会显示的red红色。
注意:!important要写在分号的前面
这里注意:当网页制作者不设置css样式时,浏览器会按照自己的一套样式来显示网页。并且用户也可以在浏览器中设置自己习惯的样式,比如有的用户习惯把字号设置为大一些,使其查看网页的文本更加清楚。这时注意样式优先级为:浏览器默认的样式 < 网页制作者样式 < 用户自己设置的样式,但:!important优先级样式是个例外,权值高于用户自己设置的样式。

 本次更新主要是针对css中选择器等概念,下次更新将讲到我们在css中如何设置文本的排版。希望跟大家愉快地分享笔记,下次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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