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道常被人轻视的前端JS面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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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年前刚刚离职了,分享下我曾经出过的一道面试题,此题是我出的一套前端面试题中的最后一题,用来考核面试者的JavaScript的综合能力,很可惜到目前为止的将近两年中,几乎没有人能够完全答对,并非多难只是因为大多面试者过于轻视他。

题目如下:

答案是:

此题是我综合之前的开发经验以及遇到的JS各种坑汇集而成。此题涉及的知识点众多,包括变量定义提升、this指针指向、运算符优先级、原型、继承、全局变量污染、对象属性及原型属性优先级等等。

此题包含7小问,分别说下。

第一问

先看此题的上半部分做了什么,首先定义了一个叫Foo的函数,之后为Foo创建了一个叫getName的静态属性存储了一个匿名函数,之后为Foo的原型对象新创建了一个叫getName的匿名函数。之后又通过函数变量表达式创建了一个getName的函数,最后再声明一个叫getName函数。

第一问的 Foo.getName 自然是访问Foo函数上存储的静态属性,自然是2,没什么可说的。

第二问

第二问,直接调用 getName 函数。既然是直接调用那么就是访问当前上文作用域内的叫getName的函数,所以跟1 2 3都没什么关系。此题有无数面试者回答为5。此处有两个坑,一是变量声明提升,二是函数表达式。

变量声明提升

即所有声明变量或声明函数都会被提升到当前函数的顶部。

例如下代码:

代码执行时js引擎会将声明语句提升至代码最上方,变为:

函数表达式

var getName 与 function getName 都是声明语句,区别在于 var getName 是函数表达式,而 function getName 是函数声明。关于JS中的各种函数创建方式可以看 大部分人都会做错的经典JS闭包面试题 这篇文章有详细说明。

函数表达式最大的问题,在于js会将此代码拆分为两行代码分别执行。

例如下代码:

实际执行的代码为,先将 var x=1 拆分为 var x; 和 x = 1; 两行,再将 var x; 和 function x(){} 两行提升至最上方变成:

所以最终函数声明的x覆盖了变量声明的x,log输出为x函数。

同理,原题中代码最终执行时的是:

第三问

第三问的 Foo().getName(); 先执行了Foo函数,然后调用Foo函数的返回值对象的getName属性函数。

Foo函数的第一句  getName = function () { alert (1); };  是一句函数赋值语句,注意它没有var声明,所以先向当前Foo函数作用域内寻找getName变量,没有。再向当前函数作用域上层,即外层作用域内寻找是否含有getName变量,找到了,也就是第二问中的alert(4)函数,将此变量的值赋值为 function(){alert(1)}。

此处实际上是将外层作用域内的getName函数修改了。

注意:此处若依然没有找到会一直向上查找到window对象,若window对象中也没有getName属性,就在window对象中创建一个getName变量。

之后Foo函数的返回值是this,而JS的this问题博客园中已经有非常多的文章介绍,这里不再多说。

简单的讲,this的指向是由所在函数的调用方式决定的。而此处的直接调用方式,this指向window对象。

遂Foo函数返回的是window对象,相当于执行 window.getName() ,而window中的getName已经被修改为alert(1),所以最终会输出1

此处考察了两个知识点,一个是变量作用域问题,一个是this指向问题。

第四问

直接调用getName函数,相当于 window.getName() ,因为这个变量已经被Foo函数执行时修改了,遂结果与第三问相同,为1

第五问

第五问 new Foo.getName(); ,此处考察的是js的运算符优先级问题。

 

js运算符优先级:

image_thumb

参考链接:https://developer.mozilla.org/zh-CN/docs/Web/JavaScript/Reference/Operators/Operator_Precedence

通过查上表可以得知点(.)的优先级高于new操作,遂相当于是:

所以实际上将getName函数作为了构造函数来执行,遂弹出2。

第六问

第六问 new Foo().getName() ,首先看运算符优先级括号高于new,实际执行为

遂先执行Foo函数,而Foo此时作为构造函数却有返回值,所以这里需要说明下js中的构造函数返回值问题。

构造函数的返回值

在传统语言中,构造函数不应该有返回值,实际执行的返回值就是此构造函数的实例化对象。

而在js中构造函数可以有返回值也可以没有。

1、没有返回值则按照其他语言一样返回实例化对象。

image_thumb1

2、若有返回值则检查其返回值是否为引用类型。如果是非引用类型,如基本类型(string,number,boolean,null,undefined)则与无返回值相同,实际返回其实例化对象。

image_thumb2

3、若返回值是引用类型,则实际返回值为这个引用类型。

image_thumb3

原题中,返回的是this,而this在构造函数中本来就代表当前实例化对象,遂最终Foo函数返回实例化对象。

之后调用实例化对象的getName函数,因为在Foo构造函数中没有为实例化对象添加任何属性,遂到当前对象的原型对象(prototype)中寻找getName,找到了。

遂最终输出3。

第七问

第七问, new new Foo().getName(); 同样是运算符优先级问题。

最终实际执行为:

先初始化Foo的实例化对象,然后将其原型上的getName函数作为构造函数再次new。

遂最终结果为3

最后

就答题情况而言,第一问100%都可以回答正确,第二问大概只有50%正确率,第三问能回答正确的就不多了,第四问再正确就非常非常少了。其实此题并没有太多刁钻匪夷所思的用法,都是一些可能会遇到的场景,而大多数人但凡有1年到2年的工作经验都应该完全正确才对。

只能说有一些人太急躁太轻视了,希望大家通过此文了解js一些特性。

并祝愿大家在新的一年找工作面试中胆大心细,发挥出最好的水平,找到一份理想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