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Script之事件处理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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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件传播机制

客户端JavaScript程序(就是浏览器啦)采用了异步事件驱动编程模型。当文档、浏览器、元素或与之相关的对象发生某些有趣的事情时,Web浏览器就会产生事件(event)。如果JavaScript应用程序关注特定类型的事件,那么它可以注册当这类事件发生时要调用的一个或多个函数。当然了,这种风格并非Web编程独有,所有使用图形用户界面的应用程序都采用了它。

既然要详解事件处理,那我们先从几个基础概念说起吧:

①事件类型(event type):是一个用来说明发生什么类型事件的字符串。例如,“mousemove”表示用户移动鼠标,“keydown”表示键盘上某个键被按下。事件类型只是一个字符串,有时候又称之为事件名字(event name);

②事件目标(event target):是发生事件或与之相关的对象。Window、Document和Element对象是最常见的事件目标。当然,AJAX中的XMLHttpRequest对象也是一个事件目标;

③事件处理程序(event handler):是处理或响应事件的函数,它也叫事件监听程序(event listener)。应用程序通过指明事件类型和事件目标,在Web浏览器中注册它们的事件处理函数。

④事件对象(event object):是与特定事件相关且包含有关该事件详细信息的对象。事件对象作为参数传递给事件处理函数(但是在IE8以及其之前版本中,全局变量event才是事件对象)。事件对象都有用来指定事件类型(event type)的type属性和指定事件目标(event target)的target属性(但是在IE8以及其之前版本中,用的是srcElement而非target)。当然,不同类型的事件还会为其相关事件对象定义一些其他的独有属性。例如,鼠标事件的相关对象会包含鼠标指针的坐标,而键盘事件的相关对象会包含按下的键和辅助键的详细信息。

以上说完了四个基本概念。那么问题来了——如果在一个web页面上用鼠标点击一个元素a的某一子元素b时,应该先执行子元素b注册的事件处理程序还是先执行元素a注册的事件处理程序呢(假设元素a和它的子元素b都有注册事件处理程序)?身为读者的你是否想过这个问题呢?

这个问题就涉及到浏览器中的事件传播(event propagation)机制。相信大家都听说过事件冒泡(event bubble)和事件捕获(event capturing)吧!没错,它们就是浏览器中的事件传播机制。无图无真相,没有配图?那怎么阔以:

看了图之后相信你已经大概理解了浏览器中的事件传播机制了:当一个事件发生时,它会先从浏览器顶级对象Window一路向下传递,一直传递到触发这个事件的那个元素,这也就是事件捕获过程。然而,一切并没有结束,事件又从这个元素一路向上传递到Window对象,这也就是事件冒泡过程(但是在IE8以及其之前版本中,事件模型并未定义捕获过程,只有冒泡过程)。

所以,关于上面的问题,还得看元素a注册的事件处理程序是在捕获过程还是在冒泡过程了。那么到底什么是在捕获过程注册事件处理程序,在冒泡过程注册事件处理程序又是怎么做的呢?这就得好好说说几种注册事件处理程序的方式了:

1. 设置HTML标签属性为事件处理程序

文档元素的事件处理程序属性,其名字由“on”后面跟着事件名组成,例如:onclick、onmouseover。当然了,这种形式只能为DOM元素注册事件处理程序。实例:

结果(鼠标点击div3区域后):

从结果中可以看出:

①因为HTML里面不区分大小写,所以这里事件处理程序属性名大写、小写、大小混写均可,属性值就是相应事件处理程序的JavaScript代码;

②若给同一元素写多个onclick事件处理属性,浏览器只执行第一个onclick里面的代码,后面的会被忽略;

③这种形式是在事件冒泡过程中注册事件处理程序的;

2.设置JavaScript对象属性为事件处理程序

可以通过设置某一事件目标的事件处理程序属性来为其注册相应的事件处理程序。事件处理程序属性名字由“on”后面跟着事件名组成,例如:onclick、onmouseover。实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