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川山甲
介绍
老是在写js,你平时是怎么写你的js呢?更喜欢哪种方式呢?
今天就把常见的跟大家唠叨唠叨。——年纪大了,就这一爱好(平时也喜欢说胡话),别闲我烦!
思维导图
直接初始化法
优点:1、userData本身就是对象实例。——上来就实例化一个类出来,也不怕浏览器受不了。2、代码紧凑。3、编程效率高。缺点:1、代码的重用性比较差。2、不符合面向对象的编程思路。——设计模式这种玩意,经常是在类上,弄来弄去。这种直接在对象上使用,够呛!总结:应避免使用该方法创建自定义对象。使用案例: QQ迷你弹窗
构造函数法
使用方法:需要使用“new 和 构造函数”创建实例。优点:只有new的时候,才分配内存。如果不new,浏览器一辈子都不会给你内存资源的。——想要就要,不想要就不理她!
Object表达式法
类似于第一种”直接初始化法“。——其实是一种变种。
上面那一坨红色标出来的部分,让人看着眼晕。——这代码让谁看了,估计都要狂吐血!
匿名函数法